中山好太太再審申請被最高人民法院駁回
發(fā)布時間:2009-07-27 瀏覽量:6029
中山好太太再審申請終被最高人民法院駁回,我司訴中山公司商標侵權糾紛一案鐵板釘釘。
近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下達 (2008)民申字第1465號民事裁定書,認定我司第1407896號“好太太”商標為馳名商標,駁回中山市好太太電器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。至此,這宗歷時4年的商標侵權糾紛以中山公司徹底失敗終結。
我司訴中山商標侵權案件歷經(jīng)寧波中院、浙江高院、最高院幾級法院的嚴格審理,判決結果認定對方侵權并判定中山公司立即停止在其企業(yè)名稱中使用“好太太”字號,我司“好太太”商標屢獲馳名認定。
此次最高院判決結果又一次擦亮了品牌的金字招牌,捍衛(wèi)了司法的尊嚴,同時也昭示出公司打擊侵權、維護品牌的決心。